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报名点、考点: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部署,201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定于12月19日举行。为做好我省CET报名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生。
2.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
3.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CET4。
4.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成绩取得425分以上(含425分)才能报考CET6。
5.非在校生不能报名考试。
6. 如有需要借考的情况,请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手册》(以下简称《考务手册》)有关规定执行。在正常借考情况之外,严禁学生跨校报名,一旦查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接受外校学生报名考点的责任。
(二)报名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3〕13号)的规定,我省CET四级、六级报考费标准均为每人每次36元。报考结束后,各报名点凭我院寄发的缴费通知书将应上缴费用交至省财政专户。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数据上报
本次CET报名于10月11日截止,请各考点于10月12日前将报名数据及试卷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我院,逾期不予补报。
1.报名数据包括由报名软件“编排结束”流程中“上报所有数据(学校)”功能导出的以all.zip为后缀名的数据包(含开考语言级别设置、学校列表、校区设置、院系设置、专业设置、班级设置、考生报名表、监考教师设置、考场设置、卷袋表、集体报名单、通信录等),以及按报名号命名的考生电子相片。
2.按照《考务手册》的规定,外省在我省借考的考生,报名点需将考生所属学校代码加入到考务管理系统中,院系代码须以99开头,考生报名时所属学校选择相应代码。
3.关于2+2本科院校与专科院校合作办学考生的报名方式:本科院校考生前往专科院校学习期间报考CET的操作方法,按省内报名点借考的方式操作,由本科院校申请单独校区代码作为报名点代码,在专科学校借考。
4.报名数据经网络上报至我院,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cet46/。各考点须按要求下载并安装 Java Runtime Environment 6.0 Windows 版本,同时必须以考点为单位登录客户端(初始用户名及密码为5位数的考点代码),使用客户端上传数据。登录客户端后,使用“考生资料管理”菜单栏的“院校上报数据”功能上报报名数据及相片,其中考生相片文件夹必须为zip格式的压缩文件。同时将试卷申报表传真至我院。
5.报名数据上报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各报名点必须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要求而准予考生报名的报名点,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必须做好报名信息的校验工作,校区设置及院系设置一经设定,不得更改,且要与历史数据相符,各分校区有相关设置也应保持一致,确保考生信息及相片准确无误。考生必须在《考生信息校对单》及《诚信承诺书》上签名确认,若考生拒绝签名,报名点有权拒绝该考生报名。考生报名时,各报名点应告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5年12月广东英语六级报名时间(各院校)
三、信息发布与报名软件下载
本次考试须使用V2.0以上版本考务软件进行报名,我院将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账号和密码均为kdcet44)发布相关考试信息,并在该网站下载中心提供报名软件的下载,请各报名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指定专人及时上网查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我院技术人员联系:020-38627960。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教育厅《关于清理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无线广播的通知》(粤经信无线〔2011〕104号)精神,请各考点(分校区)在试卷申报表内填写本次听力考试采用的播放方式。采用无线电广播方式进行听力考试的考点,请主动与有关主管单位联系,落实无线电台执照审批事宜并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确保听力考试正常进行。
(二)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后,请各报名点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新编排数据,保证数据的一致性,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请各考点于上报报名数据的同时,上交由考点主校区签署的考务工作管理责任书(见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至我院,我院签署后返还考点一份。考点分校区也要与主校区签订相关考务工作管理责任书。
(四)根据《考务手册》关于考点应具的条件中“考点每次考试规格在500人以上”的规定,若考点当次开考人数不足500人,该次考试考点资格自动取消并转为报名点。请报名点自行联系考点,协商解决考生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并上报《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点申请表》(见《考务手册》附件1)及报名点与考点签订的协议书。
(五)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时提供磁带和CD音轨格式的光盘作为听力考试播音材料,请各考点根据自身播音设备实际情况按需申报,同时各材质播音材料至少预留2份作为备用。
五、联系方式
考务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聂筱哲,020-38627965;李权汉,020-38627973;卢小丹,020-38627971。
传真:020-38627962。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308室。
E-mail:ksyskb@126.com。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田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