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11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15]170号
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甘肃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为继续推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提升在校大学生英语口语应用能力,经研究,我中心决定继续推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以下简称“CET-SET”)试点工作。2015年下半年CET-SET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现将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甘肃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和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承办机构)负责本地区内CET-SET试点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原有省内直属CET-SET考点并入省级承办机构统一管理。
二、考点备案与管理
1.各省级承办机构负责本地区考点的备案与管理,除考点申报资料外,有关管理工作全部在网上报名管理平台上完成,网址为:http://175.102.14.217/cetsetmg。
2.各省级承办机构应要求各考点在10月20日前完成机房环境测试及考点信息填报工作,10月24日前完成考点信息的审核,并于10月24日前对符合开考条件的考点开放报考权限。
3.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参照《CET-SET考务工作手册(2015试行版)》执行。
三、报名相关工作
1.报名资格:参加过2005年6月及以后CET笔试,且CET4成绩为500分及以上,CET6成绩为425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报考CET-SET。允许考生跨省、跨校进行报考,考生报考资格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
2.考试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11月10日,考生直接进入www.cet.edu.cn网站进行报名并通过网银交纳考试费(50元);考场编排工作于11月11日-11月13日由考试管理系统自动完成;考生于11月14日-11月19日期间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期间我中心将向考生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具体联系方式将公布在报名网站首页。
3.费用划拨:考前我中心将省级承办机构考试费(含省级机构及考点费用)拨付至省级承办机构指定账户,拨付标准为21元/考生。
四、考前相关工作
1.考点须在考场编排完成后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下载报名数据及考场签到表,报名数据在考前须导入考试系统中。
2.我中心于考试前一周将考试题目光盘及加密狗通过邮政机要寄送至省级承办机构,省级承办机构与考点须按涉密资料对光盘及加密锁进行交接与保管。
3.考点务必于考前一天将考试相关软件及次日所需考试数据装入到考场服务器中,并对耳麦进行检测,完成后对考场进行封闭。
五、考后相关工作
1.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省级承办机构将本省考试数据通过机要方式寄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
2.CET-SET成绩将与随后进行的CET成绩同期发布,考生可登陆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达到C 等及以上的考生将获得CET-SET成绩报告单。
3.成绩报告单由我中心统一制作,我中心制作打印完成后统一邮寄至省级承办机构,由省级承办机构下发至考点(不含选择了邮寄成绩单服务的考生成绩单)。选择邮寄成绩单服务的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上网交纳邮寄服务费,由我中心寄送报告单至考生指定地址。
六、CET-SET分级实施计划
2016年起,CET-SET将分设四级和六级两个级别,即将现有CET-SET设置为六级(CET-SET6),同时增加四级(CET-SET4)。为确保明年CET-SET4的顺利实施,定于11月22日在安徽、山东、重庆、四川进行CET-SET4试测工作,请相关省级承办机构协助完成,具体工作安排请见附件。
七、考试中心联系人
联 系 人:朱洁、江政道
联系电话:010-82520404 82520419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 立业大厦
邮 编:100084
(责任编辑:田学江)